尼科西亚,塞浦路斯(美联社)——周二,欧洲最高人权法院裁定,塞浦路斯侵犯了两名叙利亚公民在这个岛国寻求庇护的权利。此前,塞浦路斯将两名叙利亚公民和其他二十多人扣留在海上的一艘船上两天,然后将他们送回黎巴嫩。

欧洲人权法院(European Court of Human Rights)做出了一项严厉的决定,称塞浦路斯当局将这两名41岁的表亲从叙利亚伊德利卜(Idlib)遣返,没有处理他们的庇护申请,也没有确保他们在黎巴嫩处理庇护申请,也没有确保他们不会被强行遣返叙利亚,因为他们可能会面临迫害。

“鉴于上述情况,法院认为可以充分确定,在本案中,塞浦路斯当局基本上没有处理他们的庇护申请,也没有采取《难民法》所要求的所有步骤,就将申请人送回黎巴嫩,”法院在判决中说。

法院还认定,塞浦路斯当局“使申请人感到相当的痛苦和屈辱感,以至于达到有辱人格的待遇”,因为他们没有向所有乘客提供足够的食物和水,这些乘客不得不在船上睡了两天,没有卫生设施。

该船于2020年9月初在塞浦路斯领海内离开黎巴嫩后被塞浦路斯海警拦截。一名翻译告诉乘客——叙利亚人和黎巴嫩人,包括无人陪伴的未成年人——他们不会被允许进入塞浦路斯,他们应该返回黎巴嫩,否则就会被遣返。

这些乘客随后登上另一艘塞浦路斯船只,将他们带回黎巴嫩。根据法院的调查结果,申请人告诉塞浦路斯当局,他们想申请庇护,因为他们的房子在叙利亚战争中被毁,需要照顾他们的孩子和家人。

塞浦路斯当局否认这对在黎巴嫩难民营待了四年的表亲曾表达过申请庇护的意愿。

法院还表示,塞浦路斯政府认为,这对表兄弟是根据一项双边协议返回黎巴嫩的,该协议允许任何非法进入塞浦路斯的人“无需任何手续”返回,这并不能免除塞浦路斯在《人权公约》(Convention of Human Rights)下的义务,尤其是考虑到黎巴嫩在处理其收容的约150万难民方面存在困难。

法院命令塞浦路斯向每位申请人支付2.2万欧元(合24150美元)的损害赔偿金,并共同支付4700欧元(合5160美元)的诉讼费和费用。

塞浦路斯移民与国际保护部副部长在一封电子邮件中回应美联社就该裁决发表评论的请求,称尽管案件发生在四年前,但仍在调查“这些事件发生的情况”。

“应该强调的是,从2024年4月开始的海军巡逻符合国际法和欧洲法律,没有人的生命受到威胁,”国防部副部长说。“事实证明,在此期间,海上没有发生涉及非法移民的搜救事件。”

近几个月来,由于塞浦路斯政府对相当一部分人口的反移民情绪非常敏感,采取了强硬的措施,寻求庇护者要么通过海路,要么通过联合国将分离的土族塞人北部与国际公认的希腊族塞人南部分开的缓冲区,来塞浦路斯寻求庇护的人数大幅下降。

就在几个月前,联合国难民机构塞浦路斯表示,政府当局将他们围捕起来,并将他们赶回寻求庇护的缓冲区。

上个月,人权观察组织在一份报告中说,欧洲试图通过海路向黎巴嫩运送援助物资是违反人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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